借 阅 指 南
一、借书:
1、借书方法:
读者从我校图书馆借书时,从可外借的开架书库找到需要的图书后,到二楼总借还台持自己的借书证办理图书外借手续。
读者也可以登陆我馆OPAC书目查询系统,直接从网上查询图书馆藏书。
2、借书时间: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20:30。(冬季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00-20:30。)
3、可外借的开架书库:社会科学图书借阅区(三楼),文史类图书借阅区(四楼),自然科学图书借阅区(五楼),经济艺术类图书借阅区(9楼),外文、特藏资料借阅区(十楼)。
4、借阅规则:OPAC书目查询系统的“我的图书馆”一项,输入自己的借书证证件号(或条码号; 学生使用学生证号,教工使用一卡通编号)和对应密码,在“书刊借阅”一项里选定要续借的图书,点右下角的“续借该书”,即可完成网上续借操作。
续借规则:续借后,图书的应还日期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向后延30天,本、专科生后延15天;每本图书只能续借一次;图书如果超过还书日期,则无法进行续借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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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 者 类 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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允许外借最大册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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允许外借最大天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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续借时延长天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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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、专科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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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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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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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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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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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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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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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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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级以下工作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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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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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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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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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以上教研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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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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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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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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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、外聘教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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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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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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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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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哈工大)本、专科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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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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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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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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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哈工大)教职工、研究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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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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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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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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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外读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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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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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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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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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还书:
还书方法:读者持外借的图书直接到二楼总借还台办理还书手续。
还书时间: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20:30。(冬季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00-20:30。)
三、续借:
续借方法:
1、读者在还书日期前持外借的图书直接到二楼总借还台办理续借手续。
2、通过图书馆二楼大厅两侧的检索台,或其他任何可登陆图书馆主页的电脑,登陆图书馆
四、预约:
为了保障我校教职工教学、科研过程中充分利用图书馆的藏书,我馆现开展书刊网上预约服务。
1、服务对象:
(1)、我校正式教职工、研究生,哈工大(威海)教职工、研究生;
(2)、在图书馆办理过借书证,而且证件状态有效(没有超期未还图书等)。
2、操作步骤:
(1)、从图书馆主页OPAC书目查询系统中检索出你需要的书刊,并查看详细信息;
如果书刊可借,而且可借复本全部借出,点击页面底部的“预约书刊”,在下一页“书刊预约”界面,输入自己的证件号(或条码号)和读者密码,点击底部的“执行预约”按钮,即可完成网上预约操作。
(2)、预约信息可在OPAC我的图书馆模块里,输入自己的证件号(或条码号)和读者密码,登陆后在“预约委托”栏目里可查看自己的预约记录,在“到书情况”栏目里可查看自己预约的书刊是否到馆。如果到馆,即可到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。
3、预约规则:
(1)、每位读者最多只能预约2本书刊;
(2)、预约记录在系统中保留15天,即从预约日起15天内,如果预约的书刊没有归还,则预约记录自动失效。
(3)、预约的书刊归还后,我馆单独为读者保存5天。如果5天内没有来办理借阅手续,则书刊上架,供其他读者借阅。
五、借阅违规处理方法
1.读者有责任在借阅期内归还所借图书,凡逾期归还者,必须缴纳逾期费,每天每册 0.10 元。
2.妥善保管所借图书。一旦丢失,须以版本相同的书刊赔偿,支付加工费2元。赔偿同种书刊确有困难者,按下列规定办理:
(1)、遗失1990年以前(包括1990年)出版的单本图书,按原价的10-20倍赔偿(年代较早的出版物,可参照现在同类书价格的3-5倍赔偿);
(2)、遗失1990年以后出版的单本图书,按原价的3-10倍赔偿;
(3)、遗失外文原版图书,按原价的3-10倍赔偿;
(4)、遗失多卷书中的一册,按整卷图书价格的3-10倍赔偿,未丢失部分仍归图书馆所有;
(5)、遗失孤本书、工具书等珍贵图书,按原价10-20倍赔偿;
(6)、遗失单本期刊,按该刊全年价格赔偿;
(7)、赔偿时如已超过借阅期限,超期费照收;
(8)、赔偿书刊在一个月内找到,可凭赔偿收据退还赔款,超期费照收。
3.书刊如被损坏、批注、涂抹、圈划、撕页等,视情节轻重,按所损图书原价的3-10倍罚款,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。
4.不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,采取各种手段将书刊带出图书馆,视为违规,将通报所在学院,情节严重者,图书馆将提交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。
六、校外读者办证须知
根据国家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》,本着读者第一、服务育人的宗旨,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图书馆在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的同时,面向部分社会读者开放。
一、 办证对象:
凡愿意遵守本馆规章制度并符合以下条件者,均可办理本馆借阅证。
(1)威海市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。
(2)威海市文化、教育、科研、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。
(3)威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、技术和科研人员。
二、办证时间
每周五下午2:30—5:00,其余时间不予办理。
三、 办证方法
社会读者需持本人身份证、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图书馆办理,需交纳押金400元,每年服务费50元,然后携带图书馆开具的收据到学校一卡通中心办理一卡通(一卡通费用30元)。
四、 借阅权限
每证可借中文图书4册,每册借阅时间为90天。
五、 补证、退证
1、 补证:遗失借阅证(一卡通)者,须立即到一卡通中心挂失(或者登录图书馆网站OPAC“我的图书馆”挂失),经电脑核查注销原证后方能重新办理新证,并补交工本费。
2、 退证
(1)退证前须清理完所有借阅事项。
(2)需携带一卡通、押金收据到图书馆办理退证手续。(退还押金,不得委托他人代办)
六、注意事项
(1)凡在本馆办理借阅证(一卡通)的社会读者,须遵守本馆相应的规章制度,如发现违规者,图书馆有权停止其借阅权利。
(2)读者办理的借阅证(一卡通)仅限本人使用,如发现冒用、借用情况,工作人员有权停止其使用。
(3)请读者妥善保管借阅证(一卡通),如因保存不当,造成不能使用时,需重新办证,工本费自理。
(4)如借阅证(一卡通)丢失,请读者尽快办理挂失,如因个人原因而造成的损失,责任由读者本人承担。